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七条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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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