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 / 第六条独立法条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第六条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及时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报告,不得有重大遗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