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鼓励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报告环保替代产品使用情况。

本办法所称环保替代产品包括纸袋、可循环使用的布袋、提篮和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其中,可降解塑料制品是指以可降解塑料为原料制成,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购物袋、包装膜、餐盒、餐具等。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应分别符合GB/T38082和GB/T18006.3国家标准要求。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商务部关于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