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计划指标

第六条

计划期职工人数增减包括: (一)新增职工: 1.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 2.社会招收人员; 3.调入人员; 4.成建制划入的人员; 5.其他人员。 (二)减少职工: 1.自然减员减少的人员; 2.调出人员; 3.成建制划出的人员; 4.其他人员。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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