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计划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计划期党和国家提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调整部门、地区以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 (四)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整职工队伍的布局和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五)根据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计划管理体制。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