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计划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计划期党和国家提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调整部门、地区以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 (四)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整职工队伍的布局和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五)根据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计划管理体制。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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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