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计划管理范围是: (一)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二)上述机关、团体所属的事业单位;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计划管理范围是: (一)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二)上述机关、团体所属的事业单位;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管理的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