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试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