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中单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中单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