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中单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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