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六章 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编制定员确定增人指标。凡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分配增人指标。确需增人时,须先申请增加编制。超编单位要逐年核减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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