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章 计划的下达和调整第十一条各级人事部门在下达计划的同时,应将计划抄送同级计划、劳动部门和有关开户银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