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章 罚 则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