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信托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该信托公司实行接管或者督促机构重组。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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