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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