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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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