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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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