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一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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