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三十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文物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文物统计直报制度,完善全国文物统计直报系统,实现文物统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其他统计信息系统要与全国文物统计直报系统相衔接,设立数据接口,实现互联互通。
- 制定机关
- 文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文物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文物统计直报制度,完善全国文物统计直报系统,实现文物统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其他统计信息系统要与全国文物统计直报系统相衔接,设立数据接口,实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