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应当制定统计调查制度,并就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
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分类目录、指标解释、指标间逻辑关系,采用抽样调查的还应当包括抽样调查方案。
统计调查制度总说明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内容、调查频率、调查时间、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方式、质量控制、报送要求、信息共享、资料公布等作出规定。
- 制定机关
- 文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