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四条各类文物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