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三条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选配具有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文物统计工作。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