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在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现现场。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部门派人协助调查。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