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职业资格认定

第九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包括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门科目。技术理论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核。两门科目均考核通过的,为考核合格。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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