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职业资格认定第六条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就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报名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