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