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从业管理第二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