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从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其承揽的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应当招用取得相应工种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