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二章 职业资格认定

第十六条

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应工种的资格证书。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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