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章 职业资格认定第十六条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应工种的资格证书。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