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职业资格认定第十一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有效期1年。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