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令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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