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认定流程

第八条

自2022年起,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受托专业机构届时将集中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关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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