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由中方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按照本办法执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中国境内举办时,应由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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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