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四章 组织要求第十五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