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第三章 认定流程第十条审核结束后,受托专业机构将审核意见报教育部,教育部按规定程序研究,对同意举办的,将竞赛活动信息在教育部官网公布。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