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评标委员会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