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