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六十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条本规定颁布前有关评标机构和评标方法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