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四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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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