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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