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关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