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电子投标第二十八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传输、接收确认等,适用本办法关于投标文件的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