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电子招标第二十条除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