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加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加工的,持证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申请办理《加工许可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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