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 第三节 约束机制

第三十一条

坚持书号使用总量宏观调控制度。合理控制书号使用总量,有利于优化选题、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证重点图书、学术著作的出版,也有利于出版资源的合理配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主管部门和出版社必须严格执行新闻出版署制定的有关对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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