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 第二节 引导机制

第二十七条

坚持舆论引导制度。出版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各种新闻传播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围绕提高图书质量,通报政策、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评荐好书、批评坏书。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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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