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 第二节 引导机制

第二十五条

坚持出版通气会制度。由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主持的出版通气会,定期召开,由有关部委、省委宣传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同志参加,主要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的新精神,通报出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全国的出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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