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