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