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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