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