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